监护人也是存在需要证明的情况的,一般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父母是我们的监护人,这个是不需要证明的,但是,会有很多孤儿院的孤儿,他们的监护人找到了自己的孩子,所以就要进行监护证明,才可以成为他们的监护人。那么关于具有监护义务的监护人到哪开监护人证明呢?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民法典》(2021.1.1生效)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到哪开监护人证明,这个还要看监护的对象是哪一种类型的,比如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需要进行监护证明的办理,那么就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如果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的行为能力人,则在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是民政部门开具就可以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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