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离婚案件中,相关子女的抚养问题对我国的当事人双方都有较为重要的意义。我国的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这类抚养问题,相关的女方如想放弃这类扶养权益,需要对子女的相关抚养权进行详细的书写,以免在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对子女的抚养照成影响。
一、放弃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 (男方基本信息) 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
乙方: (女方基本信息) 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协议离婚,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被扶养人(基本信息),原由女方抚养。双方协商同意自x年x月x日起,儿子随男方生活,其抚养权归男方。
2、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 、抚养费: 从 ________年 ___ 月 ___日起由男方每月付给 _________ 方 _________ 元作为孩子 _________ 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
2 )、女方应于每月的日前将抚养费汇至男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3、探视权
1) 、女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 、探望时间及方式:
4、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相关知识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能力,所以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对他们随父或随母生活的问题上,应当考虑到他们的个人意愿,但考虑他们的个人意愿并不是也可以允许他们随意放弃法定的被抚养权,选择自己独立生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并不以子女的意志而消灭。
相关的放弃抚养权的协议书,应详细的书写这类人的实际信息,以便相关事件的登记处理。还应对具体的放弃原因和抚养一方进行详细的书写。相关的抚养费问题和相关的探视问题,也应详细的书写,双方一旦签字就按照这类协议进行相应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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