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一般都有自己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很少的特殊情况一部分人事缺少法律上的法定监护人的,这时候就需要特地地证明自己是另一个人的监护人。那么怎么去证明和需要注意的相关细节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讲下怎么办理监护人证明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
以上就是关于怎么办理监护人证明的详细内容,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被监护人应该注意几种情况下的不同的处理,同时在开具证明书的时候应该注意它的格式和出生时间。若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岁,证明书的格式与其他情况不同。
延伸阅读:
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具
监护人的确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