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堕胎医院是否侵犯妇女生育权?

一、堕胎医院是否侵犯妇女生育权

不侵犯,只能是配偶另一方那么配偶的配合行为就成为了一种义务,如果不配合,即构成对另一方生育权的侵犯,这显然违背了生育权的本质,且由于夫妻双方都享有生育权而造成只要双方行使权利的意见不一致即构成双方侵权的荒谬情况。其次,既然相对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且如果认为生育权是相对权,那么其义务主体只能是配偶另一方,导致生育权只能对抗配偶而不能对抗配偶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这与人身权的本质不容。

事实上,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生育权的实现都需要对方的配合,这是由人的生理特点决定的,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生育权的绝对权属性。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其特点为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人,权利的相对人有不作为、容忍的义务,但不需作为。人格权属于支配权,因此生育权当然是支配权;同样,由于夫妻任何一方的生育权的实现都依赖于对方的配合,所以这也容易让人产生生育权是请求权的误解。

生育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

侵害生育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对其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非法所得,罚款或拘留,是可行的。生育权作为一种带有自然属性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从属于公民人身权。当遇到侵害了生育权这种情况,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诉讼。

二、未婚女性能合法享有生育权吗?

其实没有一条法律明确规定单身女性不允许生育。

中国法律同样保护妇女的生育权生育权的主体也不区分已婚或未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可见生育权的权利主体不限于已缔结婚姻关系的夫妻,既包括已缔结婚姻关系的夫妻也包括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公民。

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理,只要不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限制或禁止的部分,就是人们的自由空间。可见,在中国,未婚女性享有生育权。但实际上,未婚妈妈给孩子上户口一般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而且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无法按流程办理准生证,导致几乎无法在公立医院生产,所有的费用也都无法报销。

延伸阅读:

生育证办理要结婚证吗?

生育证办理要结婚证的,没有结婚证是不能申...

没有结婚证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没有结婚证,就不能办理生育保险,因为享受...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是多久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

男职工怎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

北京生育津贴怎么计算,如何领生...

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堕胎医院是否侵犯妇女生育权?  生育权  生育权词条  堕胎  堕胎词条  侵犯  侵犯词条  妇女  妇女词条  是否  是否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