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户口不会罚款,但当事人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还得被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已出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当然还需缴纳,但这是属于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
当事人如果是违反国家和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超生子女,需要接受相应行政处罚,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
当事人只要缴纳过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不会因为同一事实在其他地区被再次要求缴纳罚款。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上户口与缴纳社会抚养费没有关系,即使上了户口后仍然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超生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俗称罚款)。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所以,每一个孩子都应该有户口。
本来上户口和计生是两回事,但地方政府一直强加在一起,造成了很多孩子不能上学,工作的局面。如果是大龄孩子要上学,可以写一份申请,然后到县级公安机关找分管副局长签字,就可以直接给孩子上户口。但社会抚养费还须交纳。
对于当事人来所如果自己不能进行社会抚养费的缴纳,那么对于孩子的户口问题的解决就会出现相关的麻烦,所以对于这类事情的解决,最为关键的就是有关费用的缴纳,如果自己完成了一定手续的办理,就可以对孩子的户口问题有着实际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