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可以一次性付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在审判实践中的具体操作意见是: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在司法实践中,抚养费的支付一般是定期给付,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的比较多。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在对方有经济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1、是出国、出境人员;
2、是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
3、是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
4、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所以抚养费也是可以一次性支付的,双方在费用支付的意见上达成一致,针对日后经济变化对抚养费的要求等都是可以约定的,当然支付周期也是可以选择按月或者按年进行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