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不支付父母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由此可以看出,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二、每月支付了赡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对(一)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如M*20%)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
对(二)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
对(三)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对前述(四)、(五)、(六)项赡养内容亦应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当然无论是赡养费的给付内容还是其计算标准都是相对而言,并非绝对。在确定赡养费给付内容及计算标准时既要考虑权利人需求的必要性也要考虑义务人承受力的可能性,在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前提下,综合平衡各方利益。
三、拒不支付赡养费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赡养费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和帮助。
根据法律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养的义务,赡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的责任,若被赡养人家庭人均月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的义务人应承担赡养费;如赡养义务人拒不支付赡养费的,被赡养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赡养人承担赡养的义务,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老人赡养费的一个支付数额,法律上它暂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根据负有赡养义务人的收入水平及老人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计算老人的赡养费时,要综合考虑到老人的如下花销:如老人基本赡养的费用、老年人生病治疗的费用、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必要的保险金费用等。
如果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子女真的拒不支付父母抚养费,那么父母也只能走法律程序,起诉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法院在判决时要考虑到老人基本赡养的费用、老年人生病治疗的费用、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必要的保险金费用等来判定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