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了孩子怎么办
离婚的夫妻双方协商抚养,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确定抚养关系。
1、可以判决由一方扶养,由另一方支付扶养费并定期探视;
2、可以双方协商共同扶养,给予没有缺失的爱护;
3、总之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生活为前提。
二、离婚之后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则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如果离婚的夫妻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另行指定监护人(比如说孩子的爷爷奶奶或是姥姥姥爷),但是需要支付抚养费。
当然如果有亲戚没有孩子想收养孩子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办理收养手续。
三、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