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多少由计生局(委)作出决定,不能少交。行政相对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只是审查行政机构做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行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的法律是否准确,一般不涉及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除非明显数额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予以变更外,一般不会变更,这是法理上司法不干预行政的体现。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当地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违法生育当事人的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查实后,即可作出行政征收决定。而作为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必须承担违法生育责任,履行法律义务,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拒绝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尊敬的计划生育部门领导:
本人**,系*、*的父(母)亲,家住xxxx,现年xx岁。
本人儿子(女儿)**于二00八年冬与xx结合一起,xx年x月生育一女,x年x月生育一女,x年x月生育一子,违犯了计划生育条例。
*夫妇自成家后,一直在外,其子女由我妻子在家抚养,几年来,因唐*是遗传性一级视力残疾人,无生活自理能力,全靠妻子打工维持饥寒交迫、漂泊流浪的生活。妻子又无特长,经常换厂,有时自身生活都成困难,家庭无收入来源,现在甚至音信杳无。
本人也是一级视力残疾人,年岁又较大,同时患有多种严重疾病,身体虚弱,看病治疗都靠亲戚朋友资助,生活拮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夫妻及孙子、孙女的生活及教育费用难以解决,实感辛酸。
我夫妇俩四处打听*的去向,但都无音信,我妻子经常以泪洗面,为儿子很感悲观。我们俩夫妻实在无能力为儿子去支付抚养费,在此,特地请求上级部门减免此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
特此报告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社会抚养费的缴纳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了解,否则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出现困难,在少交的问题上,自己是没有商量的余地的,因为国家的有关部门在此类问题的解决上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自己可以向有关的部门进行社会抚养费的减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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