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孩子由母亲抚养房子怎么处理?
首先要确定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即房产是否是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购买的。其次要看出资来源是否来源于一方婚前财产的全部转化,或者是否存在一方父母的赠与。复次,要看房屋的登记信息。房屋登记在哪方名下,这一点需要结合出资来判断。最后,要看房子的性质,是否涉及军产房、两限房、政策性房屋等问题。如果房子是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又能正常上市交易,夫妻间对争议房屋又没有有效协议的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要平均分割的。当然,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视房屋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二、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同上。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孩子由谁来进行抚养与房子的处理是没有多大的关系,只要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就应该要进行平分,但具体的还要认定是属于婚前的财产还是婚后的财产,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婚姻法的条款来进行,从而不会引起各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