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女方不出抚养费可以看小孩吗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我们婚姻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视权往往这样书写:
双方婚生女/子 ( 年 月 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X 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二、离婚子女抚养需要多少年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父母仍应当负担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处理后,相关的父母都有权对自身的子女进行看望。任何人不得进行相关的阻挠,我国的法律规定如相关的抚养另一方不支付这类费用时,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相关的诉讼,维护自身和子女的相关合法权益。不得阻止他人看望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