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不给付抚养费怎么办?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协议离婚后,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进行依法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不过起诉前要先弄清楚,在起诉时,孩子是原告,拥有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是法定代理人,对方为被告。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之所以需要起诉,是因为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经过法院依法审理确认协议有效后,便可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案件是民事纠纷,及时一方并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抚养费,也是不会赔判刑的。这也就回答了“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判几年”这个问题。对于拒不给付的现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人们法院起诉,强制要求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抚养权是离婚之后,双方发生纠纷的内容之一,夫妻之间离婚,无非就是财产纠纷还有子女抚养权归属纠纷等问题,如果一方已经依法获得抚养权的,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根据规定支付到其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