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撞伤小孩监护人有没有责任?
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的话是有责任的,但是一般不会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对于儿童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一定要争取有利的责任划分,切忌盲目认责。小孩如果是闯红灯或者在无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横穿马路,其父母有监护义务,监护责任未履行到位,其父母应该有一定的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二、监护人的范围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我国法律上对监护人的追责制度几乎是空白的,就像是小孩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很少有监护人会反思自己是否有尽到监护职责,包括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子当中,孩子的监护人第一时间想的都是去挽救自己的孩子,司法机关更不会对监护人有任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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