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爷爷是法定监护人吗?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爷爷不能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相关知识
1、由于父母在世并且未被剥夺监护权也有能力履行监护义务,所以爷爷奶奶不能算法定监护人。
2、法定监护人是有次序的,首先是父母,其次是配偶,再次是成年子女,只有这三类都没有的,才能以其他近亲属为法定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1)法定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3)遗嘱监护人,(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由此可见,爷爷能够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的前提是孩子的父母均已过世或无法寻找到下落。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需要承担的不仅是照料、看护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对其身心与精神上的关爱,现今社会中有许多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双亲,因此监护人不得不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担任,他们也更需要更多的关心与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