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若为协议离婚,在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上就已经达成了一致认定;若为判决离婚,在判决时,对抚养费问题也会作出相应的判决。但是离婚后,有时会出现一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这时是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但强制刑还不给怎么办抚养费?
一、强制刑还不给怎么办抚养费
1、男方如果有工作单位的,请求法院从单位工资中强行划拨抚养费;2、有帐户的,提供帐户信息,请求从帐户中一次性划拨;3、男方无工作单位,又没帐户的,列出男方个人财产清单,请求法院拍卖男方个人财产,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面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情况,有两种主要解决途径 :一是双方协商解决问题,二是上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法院强制执行也不是一定能解决问题的,在强制执行后仍不付抚养费的,可以申请从对方工资或账户中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