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人有权利扣押身份证吗?
监护人不可以没收成被监护人身份证,按照有关规定,监护人可以实行监管权利。但没有权限可以没收被监护人的身份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二、法定监护人是哪些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综上所述,孩子的监护人是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照顾被监护人生活,提供教育机会,并代为保管财产。身份证是居民重要的证件,任何人都不得扣押,监护人也不行。当然,监护人可以为孩子保管身份证,如果需要,应当给被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