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年了还有监护人吗,规定是什么?
成年了就没有监护人这一说法和规定了。成年以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不存在被监护了。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二、相关法律依据
监护制度是我国民法规定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定监督保护人的一项制度。所设立的监督保护人叫监护人,被保护的人叫被监护人。监护制度的重要作用,是在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帮助其实现权利能力。
我国监护制度规定在《民法通则》第二章“公民”之第二节,将监护分为对未成年人监护、对精神病人监护两种,“成年人监护制度”,指的是《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的对无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
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一般不具有民事能力的成年人是需要监护人的,但是我国规定成年人已经具备民事能力,并且拥有自主独立的生活能力的是不再需要监护人,也就是没有这个说法了。但是成年之后的残疾人、精神病人、或者患有精神障碍一类疾病的还是需要设置监护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