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应该怎么判?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夫妻间争论的问题之一。那么,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来说,我们应该如何判断由谁抚养孩子呢?究竟子女是随父一方生活还是随母一方生活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离婚固然不是最好的选择,离婚后子女会受到部分伤害,所以小编建议大家慎重选择。但是当您遇见这样的纠纷,您可能更需要一个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不管您有任何的疑问或者问题,律图都会为您提供最优秀的律师解决您的所有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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