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部分大学生都年满十八岁,属于成年人,独立开展民事活动。可是有些大学生年龄较小,还是未成年人,这样家长就是法定监护人。那么,大学生家长监护人的责任是什么?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担负起教育、照顾生活及保管财物的责任,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学习了解。
一、大学生家长监护人的责任是什么?
是否有监护人,与该人的身份无关,与该人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有关,不满18周岁或者有精神障碍不能认知就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没有完全行为能力就会有监护人,也就是法定代理人,如果该大学生不满18周岁,就有监护人,一般为其父母,如果父母去世或者失去行为能力,就可能由其其他亲属依法担任其监护人,也就是法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2、我国《民事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民通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二、撤销监护人的条件是什么?
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
3、须由人民法院撤消。
综上所述,对于未成年的大学生,家长是第一监护人,大学生家长监护人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对其财产进行合理的保管和处分、代理其参加一些民事活动,比如民事诉讼等。如果家长监护不力导致大学生人身伤害的,其它亲属可以要求撤销监护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