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那么没有与子女生活的一方要定期定量的支付子女抚养费,因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那么大家知道父母离婚给子女的抚养费怎么算吗?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具体分析。
一、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以及子女生活学习的需要,可以适当的请求增加抚养费数额。当然增加抚养费既可以是双方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如果您选择了诉讼方式,那么最好请一个律师来帮助自己,这样能争取更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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