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提出离婚孩子属于谁?
谁先提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来说是没有影响的。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来说,法官首先要考量的是孩子的年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成长发育,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的,比如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比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亲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比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在北京地区,如果孩子年满6周岁,是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的。除了年龄之外,法官还会综合考虑平时孩子和谁共同生活,是否和一方形成了稳定的成长环境、双方的经济状况、父母能否帮助带孩子等综合判断。综上所述,谁先起诉离婚并不会影响孩子的抚养权。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因此,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任何在结婚后生育了孩子的夫妻双方,若是由于感情破裂,且已经没有了和好的可能,那么就需要在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若是双方都想在离婚后与孩子生活在一起,那么就只能是向法院提交诉状的方式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