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有孩子的话,是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确定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一种现象。那就是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坚决不交出孩子,那么无抚养权方拒不交出孩子应该怎么办?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申请法院调解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法院不会主动干涉当事双方的矛盾。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想主张权利,必须先到法院起诉。所谓的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是当事人用于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制度。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法院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二、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
1、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2、执行立案条件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第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3、您的身份证明;4、如果您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第三,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需要提醒您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有些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可以不经申请,直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主要包括: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3、法院受理与执行
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
夫妻双方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的协议离婚。因此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方式也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法院的判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一种是通过夫妻之间的协商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拒不交抚养权的怎么办需要根据两种抚养权获得的方式进行不同的操作。如果通过协议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拒不交出抚养权可以申请法院的调解,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则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这里必须明确地告诉大家,法院不会主动管理这种事情。因此,这个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这种方法是比较适当的一种方法。其次就是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大家对于某个地方还是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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