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是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和教养。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同时,对子女也有抚养的权利。不过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有能力抚养自己的孩子,但孩子因为年龄幼小,还需要成年人的照顾。那什么情况叫无抚养能力,父母没有抚养能力孩子由谁抚养?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情况叫无抚养能力?
无抚养能力就是养不起孩子,大多数情况下是指身体缺陷不能工作或者精神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对于孩子的抚养无能为力,即无抚养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因此,外公、外婆具有抚养义务。
三、离婚后c权归谁?
(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十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就是已经养不起自己的孩子了,这一般发生在经济困难和身体发生残疾的情况之下。如果父母没有抚养能力,那么该孩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应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抚养孩子的义务在孩子成年之后宣告结束,孩子成年后,如果父母不愿承担抚养义务,也不会触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