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孩子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自己的想法而损害到孩子的利益,如果实在有争议没办法协商的话是可以通过起诉到法院解决的,很多人对于抚养费的支付不清楚,接下来让小编告诉大家争取抚养费答辩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答辩人:****,男,汉族,生于19**年1*月2日,住址:**省**市**区****号
1、答辩人已多次主动增加抚养费,原告母亲借孩子名义轻率的以诉讼方式增加抚养费于理不合。
答辩人与*****于2002年在法院调解自愿离婚并确定小孩抚养费*00元每月。从离婚到现在,答辩人从未间断过支付抚养费,且近几年答辩人每月支付的抚养费都不低于*00元,今年给付的数额达到*00元每月。这还不算上过年、过节、暑假给的钱和平时给的零用钱,及买衣服、学习用品等花费。目前,小孩正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免除学费,如算上小孩母亲应承担的抚养费,每月抚养费不会少于**00元,应足以维持其一般的生活水平。
如今,答辩人已经50多岁了,没有住房、没有社会保险、没有固定工作,跟现任妻子挤在仅有20平米的店里生活,平日靠贩卖些水果维系生活,经济极其困难。至于***车,是答辩人向亲戚借款购买,用于店里运送水果。
综上,答辩人已多次主动增加了抚养费,履行了作为父亲的法定义务。如果原告母亲嫌孩子随其生活是一种负担,答辩人愿意直接照看抚养。由于原告请求的金额已超出答辩人的承受能力,故恳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
20**年1*月**日
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综上所述,抚养费的给付是指没有获得抚养权的夫妻一方对孩子的抚养,这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达成一致的条款,并且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协商是绝对不能够对孩子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坏的,争议比较多的情况之下可以通过律师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