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会涉及到一个孩子的抚养费用确定问题。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当然的会对孩子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确定。但是有的时候有些离婚的夫妻并没有在协议当中约定抚养费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没抚养费怎么办?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没抚养费怎么办?
可以补充协议。不行的话就去法院起诉。 给子女抚养费是父母应尽的法律责任。法院 一般会支持的。
二、一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现实中,田某可以以女儿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谭某支付抚养费。关于抚养费数额的问题田某既可以按照离婚时双方约定的300元每月生活费进行主张,也可以根据子女现在实际所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进行主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田某要求谭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这种情况是可以进行解决的。其次就是如果说没有关于抚养费的协议,那么是可以进行补充协议的。或者说,如果一方不同意的话另一方可以也去法院起诉进行要求抚养费的规定。可能大家对于某个地方还是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律师。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