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犯人在服刑期间,家人是有权利进行探视的。但是国家针对探视权的申请作出了相关规定,所以如果想要探视监狱内服刑人员的话,就需要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探视权。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监狱探视权申请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监狱探视权申请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探视程序:
首先,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并到相关派出所/公安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一般来说只有服刑人员直系亲属允许探监,旁系亲属和朋友除非关系特殊(如为服刑人员狱中消费主要资助人员),一般不得探视。
打听具体能探视的时间,服刑人员每月能接受探视次数最多两次,且具体哪天也有明确规定,因为监狱内设有多个监区,每个监区一般安排周一至周五的某天和家属会见,法定假日(如春节五一)另行通知。
到了监狱,有专门科室办理接见手续,可询问大门门卫具体位置。手续办理一般用时20分钟,在会见室等待服刑人员一般10-30分钟,请自行算好时间。如服刑人员本月2次会见次数未满,那么早上接见了下午亦可接见。一次会见时间只有30分钟。(其他监狱可能会有差别)接见不允许带任何物品给服刑人员,想要给亲人带点食品衣物的想法可以趁早打消。
二、罪犯服刑期间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接受监狱管理和教育的义务
【《监狱法》】
第七条第二款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2)接受劳动改造的义务
【《监狱法》】
第六十九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3)罪犯有爱护国家财产,保护公共设施的义务;
(4)罪犯有维护正常改造秩序,自觉接受改造的义务;
(5)罪犯有检举违法犯罪活动的义务;
(6)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义务。
如果要探视服刑人员的话,需要携带好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的公安局开具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携带上这些材料以后就会允许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探视的。不过旁系亲属和朋友一般是不允许探视的。而且国家规定,一个月探视的时间最多只有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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