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女离婚之后,未成年子女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也需要对子女进行抚养,同时也享有一定的探望权。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随意的进行剥夺。但实践中,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况而导致探望权中止,那到底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二、如何中止探望权?
1、申请中止的途径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
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相关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相信大家在看完了上文之后,已经知道中止探望权的条件具体有哪些了吧。对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讲,此时就要多注意了,避免出现上述的情况下,否则的话自己的探望权就有被中止的风险,至于具体该如何中止探望权,律图小编也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