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未成年的年龄阶段,还不具备独立的行为能力,父母或者其他亲友或者一些组织机构,就具有监护监督我们行为能力的责任以及照料我们的生活,法律上对监护人也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关于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父亲还是母亲呢?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
一、什么是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二、相关法规: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 祖父母、外祖父母;
(2) 兄、姐;
(3)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3、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4、没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根据上述法律的相关条文,法律上规定的是父母在世的父母就是是孩子的监护人,并没有说明有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之分。孩子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在良好的监护环境下成长,是对他们基本的保障,不管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父亲还是母亲或者其他人,都要尽到自己作为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