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肥城市律师 嘉善县律师 温江区律师 浠水县律师 蓬江区律师 社旗县律师 市中区律师 安陆市律师
很多时候,在解除了夫妻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才会要求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那要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此时是否能够就抚养费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起抚养费诉讼可以吗
不管父母双方是否离婚,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都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且法律也并没有规定离婚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因此,未成年的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未尽抚养义务的父母追索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抚养费的标准
孩子抚养费标准,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诉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诉比例。
要是应该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不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话,那么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起抚养费诉讼也是可以的。也就是说,不一定只能在夫妻离婚之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延伸阅读:
孩子抚养费怎样给?
怎样起诉抚养费
抚养费怎样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