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没有探视权怎么办
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实现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从民法理论上讲,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亲权中的一项基本的重要权利,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的合法体现。
二、法律上关于探视权的条律
《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三、离婚后女方不给探视权男方该怎么办?
男方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实现探视权。
四、没给抚养费是不是就不能进行探视?
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负担费用就必然没有探视权。就抚养费来说,根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就探视权来说,法律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可见,这是两方面的问题,如果对方不依法负担抚养费,你可以向对方追索,但是这并不构成就取消对方探视孩子权利的法定事由。
综上所述,夫妻在离婚后与孩子的关系不会发生变化,所以离婚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原因剥夺他人的探视权利,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一般是对于不利益子女成长的情况下法院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