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由此可见,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意见》
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办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无效。”
遗赠人:
扶养人:
因年老,患等病,身体衰弱。家中无人照料,长期以来依靠照顾。经双方邀约,愿意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请作证,双方承诺履行以下协议:
1、愿将自己的楼房一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产证()以及房屋中的一切家具、杂物,全部赠给。在去世后即受领上述全部财产。
2、保证继续悉心照顾,让老人安度晚年。至去世之前供给其衣、食、住、行、医疗等全部费用,并保证的生活水平保持全市平均水平以上。的饮食起居的一切照顾由承担。去世后由负责送终安葬。
3、在房产证办好之后,积极协助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将该房产过户到名下。
5、如果遗赠人把又处置给他人,构成对此遗赠扶养协议的违反,扶养人可以。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执一份,证人,各保存一份。
遗赠人(签字盖章)
扶养人(签字盖章)
证明人:(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
遗赠抚养协议当中的抚养人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应尽的抚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遗赠人又通过遗赠,把遗赠抚养协议中涉及到的遗产给了其他的受赠人,这样的做法明显侵犯到了抚养人的合法利益,所以遗赠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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