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欺骗抚养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返还是否可行
受欺骗抚养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大多数法院从维护整个社会抚养制度的稳定、保护社会弱者、维持社会基本的人伦出发,判决女方支付男方一定金额的抚养费补偿款,甚至是精神抚慰金。
二、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不能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地位远远低于婚生子女,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得不到保障。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对“婢生子”、“奸生子”等非婚生子女备加歧视。资产阶级国家的早期立法也有类似的规定。日本的现行良法典仍然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应继份为婚生子女的1/2。在社会主义国家,对非婚生子女不加任何歧视。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虽是不正当男女关系所生的子女,但责任应由其父母承担。子女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其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适用婚姻法的有关全部条款。而且,如果在非婚生子女出生前或后,其父母已经结婚,应认其为婚生子女。
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乃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保障孩子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成长是父母应该尽的义务,孩子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同时也是国家的未来。对此国家为了保障孩子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颁布了相关的条例规定,其中就关于非婚生孩子与婚生孩子享有同等的待遇,任何人都不能歧视或者上海非婚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