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农村的留守儿童现象是非常严重的,年轻的父母们为了家里的经济,常年在外工作,只希望有钱供孩子上学。所以很多孩子的监护人都是他们的爷爷奶奶、又或者是家里的亲戚。对于监护人呢,我们只要以为是照顾孩子的人就是监护人了。
一、在法律上来说,监护人可以是指定的多个人吗?
民法通则里有规定,在生活上不能自理的老人、没有成年的孩子或者是患有精神疾病的成年人,他们的监护人可以是自己的近亲属和关系比较好的朋友,可以根据被监护人与具有监护资格人之间的关系来选出对被监护人有好处的监护人。可以是指定的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没有具体的人数限制,前提是要具有监护资格才行。
二、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
1、保护好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发生疾病,不要吃那些不好的垃圾食品和做一些会伤害身体部位的危险事;
2、保护好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受到侵害的时候,还要勇于站出来替被监护人维护权益;
3、要教育好日常的生活习惯,告诉他们什么是违法的、禁止去做的行为;
4、在学习上要有督促的作用,提醒他们作业要完成,按时检查他们的功课情况,必要时要懂得辅导他们;
5、保护好被监护人的财产,被监护人的财产只能是用在他们的身上,别人不可以私自盗用或者当做自己的财产来用。
既然成为了监护人,那就要尽到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而不是不管不问。对于一些比较小的孩子,在教育上面要做好,一定要教给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当然,如果他们有不好的行为出现,也要懂得及时制止和讲道理,但千万不能使用暴力来解决,可能你觉得那是好的,但在被监护人的心里已经造成了不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