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现在抚养小孩的成本越来越高,小孩的各项支出,例如教育费、保险费、医疗费等零零种种。每位家长都担心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都尽自己所能给孩子创造好的条件,这是人之常情,法官在判决抚养权时往往首先考虑双方经济条件。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孟母三迁的故事,告诉我们给孩子创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的重要。而在现实生活中,治安较好的小区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安静的小区能保障孩子的休息。反之,流离失所的生活则无法保障孩子的安全与休息。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现在很多刚做父母的人都是上班族,孩子就只能够交给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顾。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也是占优势的。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法官一般会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过多的体会父母离婚前后的差别。因为父母离异对孩子而言已经是一个不小的创伤,若再改变生活环境,则可能让孩子一时无法适应。
为保障儿童的基本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两周岁以下的儿童,即在哺乳期儿童,一般由母亲抚养。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没有明确规定抚养权的归属,但“一切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法官会考虑他们的意见。
6、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如果对方已经有恋人并且很可能结婚,或者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法官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除此之外,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继父继母等因素也可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7、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
离婚时,法官会根据当事人双方情况判决子女抚养权,但若当时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改变抚养权。经过审核,如果发现有抚养权乙方无能力继续抚养子女、危害子女等状况出现,或者对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出现,法院也会变更抚养权。
8、争取获得孩子的心。
尤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会认真听取他们意见并计入笔录,作为判决抚养权的重要依据。做父母的要拿出诚心、真挚的感情,尽量减轻离婚带给孩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