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被继承人活着遗嘱效力如何?

一、被继承人活着遗嘱效力如何?

继承人活着,遗嘱是无法发生效力的。当事人去世以后遗嘱才会生效,而且还要看里面是否有附加条件。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但其法律效力必须在死亡后才可以发生,涉及到继承人以非法的手段迫害被继承人的,是可以直接取消其继承权的,另外对于遗嘱的相关效力还可以通过公证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延伸阅读:

并未公证遗嘱有效力吗?

自书遗嘱怎么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何确认遗嘱的效力,遗嘱纠纷如何打官司?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被继承人活着遗嘱效力如何?  遗嘱  遗嘱词条  继承人  继承人词条  效力  效力词条  活着  活着词条  如何  如何词条  
家事纠纷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婚前财产

对于被认定为夫妻婚前财产的部分,那么就是属于该方所有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要是日后夫妻不幸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时候,这部分财产就不能分割。而实践中,...(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