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婚姻律师需要思考在本案中,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夫妻组建的新生家庭与原生家庭的情感冲突还是涉及到的夫妻婚前财产或婚后共同财产的使用、分配问题,只有思考和确认产生纠纷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才能对症下药,制定出最有利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方案。
其次,婚姻律师需要思考产生婚姻家庭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反应是否强烈,例如针对孩子的探视权、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共同财产的分割等方面是否强烈,该如何解决。
再次,婚姻律师需要思考产生婚姻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有哪些资源优势,各自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劣势情形,只有这样才能够有针对性的为自己代理的一方当事人最大化的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利益。
同时,婚姻律师需要思考产生婚姻家庭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在沟通时是否存在身份不平等的情况,如果存在,则需要调整沟通协调方案,实现平等对话,获得满意协商方案。
另外,婚姻律师需要思考导致婚姻家庭纠纷产生之前发生在双方当事人身上的重大事件是什么,例如亲人的去世、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身体的重大病变等等情况,以获得更多的线索来解决婚姻家庭纠纷。
另另外,婚姻家庭律师需要思考,在婚姻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心情平静和理性的情况,存在于彼此之间最大的问题或者最大的障碍是什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或者如何避开这些障碍。
最后,婚姻家庭律师需要思考在不改变双方当事人现实状况或者条件的情况下,如何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进行谈判,如何运用心理战术,如何以更有效更小的成本获得期望的判决效果或者调解结案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