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医疗纠纷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有的情侣在分手的时候,除了对双方之间的财产、债务等问题做出处理外,同时还会约定由一方给付另一方分手费。那么一般情况下,情侣之间就分手费约定的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手费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我国现有的法律中没有对分手赔偿的规定,因此,讨要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夫妻离婚,应该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倘若因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而造成离婚,则依法对无过错一方给予赔偿,而不存在给付分手费的问题;如果是因恋爱不成而分手,根据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的原则,也不存在给对方以赔偿的问题。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付现。
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当即给付对方分手费。付现方式是一种最现实最痛快的方式,大多不会发生分手费纠纷。
2、承诺。
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以承诺方式给付对方分手费。承诺又包括欠条承诺、借条承诺、抵押承诺等。
(1)欠条承诺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向对方出具欠条而承诺给付对方分手费。
(2)借条承诺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借到对方金钱或财物的方式承诺给付对方分手费。
(3)抵押承诺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承诺给付对方分手费,并将自己的财物抵押给对方作为给付分手费的担保。
3、协议约定。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分手费的数额以及给付期限和方式。协议约定是男女双方设定分手费最具体、最全面的方式。
4、权利转让。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要求解除关系的一方将其个人私有的债权、股权、经营权等作为分手费转让给对方。随着市场流通领域的日益成熟,权利转让方式越来越受人们青睐。
时间中,我国的法律不保护分手费。恋爱与同居中的男女,一旦分手,对分手费的约定要谨慎。如果一方认为分手对自己造成了伤害,要正确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当然,要是男女在分手的时候就分手费约定了的话,只要具体约定的内容还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那么这样的约定,我们认为也是有效的。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