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法律该怎么分配?
⑴等于股票的原则。按同一顺序继承的继承人一般应享有相等的份额。“一般”在这里的意思大致相同。然而,一些房地产的均分是很难把握的。但是,在继承人之间协商后,他们可能不平等。
⑵反映老年和儿童保育的原则,继承人有特殊困难的人在生活和缺乏工作能力分配时应照顾的继承。也就是多点传承。
(3)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做得多的人会有更多的点数;做得少的人得分也少;那些不做更多的人将不会。已完成赡养、赡养或与继承人同住主要职责的继承人可获得更多的分数。具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应当分割或者分割遗产而不承担扶养义务;⑷的原则适当的照顾的继承人不是取决于支持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没有生活来源。对继承人给予较多支持的人或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给予适当的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将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履行对公公的主要扶养义务,丧偶儿媳履行对公公的主要扶养义务,是第一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