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书遗嘱必须要经过公证吗?
遗嘱公证不是必须,代书遗嘱也是一样,但公证的遗嘱法律效力最高。代书遗嘱只要符合相关要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不管是否公证都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有与其相冲突的遗嘱存在。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哪些人不能成为见证人?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代书遗嘱就是由他人进行书写的遗嘱,但在订立此遗嘱时也需要有被继承者还有见证人一起见证才能算是有效的,虽说此遗嘱不需要公证,但在写好了之后就需要保管好,这份遗嘱也会在被继承者死亡了之后才会进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