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者非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很难取得,当事人欲证明配偶存在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满足以下情形可以认定配偶与他人同居:
1、配偶和自己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
因非法同居涉及个人隐私,又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为社会舆论所不容,所以,即便当事人配偶存在非法同居的情况,一般也不会当众宣扬,知情者聊聊,加上我国法律又缺乏调查取证制度上的保障,因此在此种情况下欲证明一方具有非法同居的行为困难非常大。
(1)、夫妻双方谈话时,过错方承认同居事实的录音,或者悔过书、保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 (2)、有非婚生子;
(3)、因第三方怀孕而在医院留存的签字;
(4)、非婚生子入院治疗、上学等家长栏的签字;
(5)、共同租房的有双方签字的租赁合同,且有其他证据辅证证明发生了性关系;
(6)、能证明同居事实的其他证言、录音、录像等。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在应负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刑事责任限于构成重婚罪时应当承担的责任;民事责任包括下列:
1、离婚时分割财产和确定权归属时,无过错方应得到照顾。如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如果是过错方取得房屋产权的,过错方应给予无过错方按该房屋市场价一半金额以上的补偿,或对产权按照顾无过错女方及子女作分割。
2、停止侵害。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当事人解除关系,停止继续侵害合法配偶权益;
3、损害赔偿。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
在收集齐全证明配偶与婚外第三人同居的证据之后,需要拿出这些证据与对方摊牌,若是想要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的,可以要求出轨的一方书写保证书,然后将自己收集到的证据保管好。若是不想维持婚姻关系了,双方可以协商离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