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要及时申请补领,尽快携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并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经本人核对确认签字。民警将会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身份证补办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二代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手续:
1、填写表格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丢失办理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丢失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2、审核等待
如果在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验证证件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4、缴纳费用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补办身份证只需要带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去就可以申请登记即可。首先填写相关的表格之后,公安机关会对基本个人信息进行确认,确认之后会在一定时间内制作完成证件,然后在规定时间到当地派出所去领取自己的新身份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