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的对非婚生子女进行遗弃,虐待,甚至是扼杀的这种做法在如今这个法制时代看来实在是有些太过于荒唐。不过在当今这个性话题非常开放的时代,不知道非婚生子女是什么的人还真的是很少见了,非婚生子女在传统概念当中就是私生子,源于当事人的父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一、在我国关于非婚生子女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不能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地位远远低于婚生子女,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得不到保障。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对“婢生子”、“奸生子”等非婚生子女备加歧视。资产阶级国家的早期立法也有类似的规定。日本的现行良法典仍然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应继份为婚生子女的1/2。在社会主义国家,对非婚生子女不加任何歧视。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虽是不正当男女关系所生的子女,但责任应由其父母承担。子女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其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适用婚姻法的有关全部条款。而且,如果在非婚生子女出生前或后,其父母已经结婚,应认其为婚生子女。
二、非婚生子女权利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该法条说明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有差别,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而该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了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我国法律之所以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直系血亲。而且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社会的一个成员,是国家的一个公民,国家法律应当一视同仁,加以保护。
三、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是什么?
如父母双方对非婚生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笔者认为可以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由此可见,非婚生子女是因为当事人的父母当初孕育这个孩子的时候不是属于正常的夫妻关系或者是无效的婚姻等各种情形或者通俗一点讲私生子,大家肯定一下就明白了。尽管很多非婚生子女都被别人定义成为了私生子,但是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绝对是无辜的,所以法律上也是高度注重对于非婚生子女社会地位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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