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的前提是原来就有户口的,所以实际上非婚生子女当初只要是已经办理了户口的话就和婚生子女没有任何的区别了。如今在昆明市的主城区,可能是也存在着一部分非婚生子女想要迁户的这部分群体。所以小编想要告诉大家的就是,昆明市主城区非婚生子女迁户政策就和正常的给孩子办理迁户都是一样的。
一、昆明市主城区非婚生子女迁户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中的规定,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即一个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登记。
二、异地购房迁户口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但实际上小编只是简单的提供了一下子女在迁户口的时候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可是您在这里没有说清楚到底是想把子女的户口迁到哪一块的,在昆明主城区允许当事人迁户,但是孩子迁户口所在地的一些条件限制也得先满足了才行的,具体可到迁户所在地的派出所先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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