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冷暴力的具体表现
婚姻法冷暴力就是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通过对对方表现出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漠不关心对方、没有语言和情感的沟通、或是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庭劳动。具体表现如下:
(一)漠不关心。
(二)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
(三)恶语中伤、冷嘲热讽。
(四)停止或敷衍性生活。
(五)对家事完全不负责任。
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在此之前,关于“家庭暴力”的定义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解释》当中,该《解释》当中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明确增加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就是将我们常说的“冷暴力”纳入了家庭暴力保护的范畴。这是截至目前我国在法律层面对“冷暴力”首次且唯一的法律规定,现有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定要么只有原则性的规定,要么没有明确的界定,《反家庭暴力法》这一专门法的颁布实施,有力地弥补了这一法律空白。
其实有的时候在婚姻中遇到的冷暴力比直接殴打或者谩骂还要严重。那么婚姻中面对冷暴力怎么办。暴力是被禁止的。所以当我们遇到冷暴力的时候,首先我们一定要冷静下来,现在不要着急着去辩解或者找谁的对错,等大家都冷静的时候再进行讨论。相信每个人都不是那么无理取闹的,只要在一个人情绪最激动的时候才可能做出过激的事情。当然,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解决,那根据《反家庭暴力法》中的规定,我们也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结束两个人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