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上是否允许非婚生子女改名字?
非婚生子女可以改名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二、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现状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俗称“私生子”。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因此,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以下权利:
(l)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既然是给孩子改名字,肯定之前孩子就已经随父亲或者是母亲办理好了户口,这样的话,父母亲就正常的到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办理对名字的更改即可。此外,如果非婚生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孩子自己有独立的权利选择对名字和姓氏的变更,未成年之前对名字的更改可以直接由父母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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