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往往都会有财产收入,而婚期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是不一样的,很多夫妻在获得财产的时候,往往会对该财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的界定存疑。
对于一些不动产和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类似一些房产(房产证或备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汽车以及存折、公司股份等都在资料上有明确日期记载,一般只要早于双方登记结婚前,就不需要要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其他的动产比如古玩、家电、珠宝等,在正规发票显然是最容易取得也最有效的证据。但若没有发票或者发票丢失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进行证明,例如合同、银行转账凭据等,此时婚前有一定价值,它的证明效力明显比合同、收据等非官方出具的材料高。
(1)婚前的存款婚后到期了,取出来重新存入,就变成了婚后的存款;
(2)婚前的钱在婚后买了车;
(3)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卖了;
(4)股市上不断买卖股票、存取现金……
以上情况只要一方能证明婚后取得的财产是由婚前的财产转变而来,仍然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在以上示例中需要如下证据:
(1)旧存单复印件、取款及存款时银行所有凭据(最好存取款在同一天同一个银行同样的金额)、新存单。
(2)婚前存单、取款凭据(取款总金额大于或等于汽车价格)、汽车发票。
(3)旧房产证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收据复印件、税费缴纳凭证、存款凭据(建议当日将全部房款存入银行)。
(4)股市问题就相对来说比较复杂了,为了确保在婚前开的账户内本金始终都属于个人财产,最简单的办法是只取不存;如果要存入婚前财产的话,最好参照上述(1)、(3)所述的相关证据进行保存;如果存入了,在发生争执的时候就很难分辨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