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有大量的婴儿被遗弃,这是令人痛心的,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按照规定,人们发现被遗弃的小孩后,应当报告居委会,并向派出所报警,不可擅自领走孩子。警察到现场后,会按照程序处理,尽最大可能保护好小孩。那么警察如何处理遗弃小孩?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一、警察如何处理遗弃小孩?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人发现弃婴,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确认无人认领后,移送至民政部门指定的 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则需在规定时间发布寻亲公告,公告期后仍无法找到监护人的弃婴,才能正式办理进入儿童福利机构手续,同时需及时做好弃婴的体检 救治、户籍登记及抚育。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为成员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做出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判决。”这种情况下,遗弃婴儿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保护婴儿的规定,构成了民事侵权行为。但是婴儿自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法进行保护自己权利的诉讼,可以由没有实施遗弃行为的一方实施诉讼活动。
2、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这种法律规定仅仅适用于那些虽然实施了遗弃婴儿的行为,但是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结果,而且行为人主观思想上是无奈而为之,对于此种情况若是施用刑罚,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所以仅进行行政处罚即可。
三、遗弃罪如何量刑?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小编告诉了大家警察如何处理遗弃小孩。警方接到报警后,会组织民警到弃婴现场,在无人认领的情况下,警察会将其移送到民政部门下面的儿童福利机构。福利院会对外公示,在这段时间仍然无人认领的,则会为孩子办理入住福利机构的手续。另外,如果遗弃情节非常恶劣的话,警方还会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