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变更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内容:
准许变更人口信息
条件:
㈠居民户口簿登记内容或电脑人口信息记录内容或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与本人真实身份不相符;
㈡需变更的项目(强调姓名变更要有充分正当的理由)要有导致发生变更的法律事实并提供相应证明。
身份证变更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㈠《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㈢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㈣提供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1、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
2、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
㈤《人口信息主项变更申请审查表》(16周岁以上申请主项变更提供)(原件1份)。
具体变更事项所需资料:(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并提供)
1、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
2、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3、学校在变更表上签意见并盖章
㈡增加曾用名:到派出所领表
1、提供三个曾经使用过该名的有效证件
2、户口簿
3、身份证
4、到首次迁入攀枝花的派出所查找户籍迁移档案
5、单位在变更表上签意见并盖章,辖区民警审核并签名
㈢变更民族:到派出所领表
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变更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卡),户籍迁移档案(到首次迁入深圳的派出所查找),单位在变更表上签意见并盖章,辖区警签名(未成年人还需要提供监护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
㈣身份号码纠错:到派出所领表
1、错号(重号)证明(发现机构出具)
2、身份证
3、户口本
4、户籍迁移档案(到首次迁入深圳的派出所查找)
5、单位在变更表上签意见并盖章,辖区警签名
㈤出生日期纠正:(公安机关操作失误可改)到派出所领表
1、公安机关操作失误证明
2、原派出所的户籍迁移、出生上户档案
3、首次迁入深圳的派出所的户籍档案
4、身份证、户口本
5、出生证
申请表格: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该表格可到各行政派出所户政窗口免费领取。
申请受理机关:
各行政派出所。
决定机关:
㈠18周以下名字变更决定权在各区公安分局;
程序:
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报分局人口科审核(其中对18周岁以下变更名字作出终审决定),分局人口科上报市局人口处审批,市局人口处接到上报材料后,由市局人口处作出终审决定,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作出终审决定。
时限:
主项变更人口信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18周岁以下名字变更20个工作日)办结,非主项变更人口信息当场办结
法律效力:
变更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上法定栏目的登记内容,重新证明公民身份某一方面的法律效力。
收费:
无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
受理地点:
各公安分局行政派出所户政窗口
小编已将为大家做了很详细的介绍。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对自己所有的信息一定要及时的核对清楚,一般身份证的信息是不允许进行变更的,只有在满足相关的条件下,并且有相关的证明以后,带好户口本,变更者的身份证,各种的证明材料以后到有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