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订立遗嘱可以通过其他人代写的,代书遗嘱除了被继承人的签名,一般还需要见证人签名的,这样的遗嘱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
而且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代书遗嘱未经公证有效,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由此可见,代书遗嘱不需要公证,只要符合民法典的要求进行代书遗嘱即可。
代书遗嘱可以采用打 印的方式,但该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亲笔签名才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被继承人口述遗嘱,由他人代书的,还是要求被继承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口述遗嘱的时候意识也是清醒的,否则的话就会直接导致该代书遗嘱无效。而除此之外,要保证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还需要满足《民法典》中的其他条件才行。比如,在场见证的人必须要签名,同时见证人也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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