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生效后两个继承人都死亡遗产无人继承怎么办?
对无人继承的遗产,如果死者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或者无业城镇居民,其遗产权归国家的所有;如果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集体所有;如果是个体劳动者,原则上也收归国有。
无人继承的遗产,无论归国家所有或为集体组织所有,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应首先从遗产中清偿。对债务的清偿也同样适用限定继承的原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的清偿债务以死者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组织不负偿还责任。
第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第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第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
另外,在代位继承中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二是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他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遗嘱生效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是从写好以后就正式生效的,但遗嘱的生效不代表遗产现在就可以分配了,如果两位继承人去世的时候立遗嘱人还在世,这种情况下立遗嘱人可以重新分配遗产,如果真的是遗产没有人继承了的话,就按照国家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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